2011年4月5日 星期二

《金融》ETF連結的境外基金重大變動,2日內公告

《金融》ETF連結的境外基金重大變動,2日內公告
  • 2011-04-05 17:07
  • 時報資訊
  • 【時報-台北電】
連結式指數股票型基金(ETF)連結的境外基金如果發生重大變動,國內投資人可能無法即時取得相關訊息,鑑於國內類似基金種類愈來愈多,金管會表示,如果連結的境外基金產生變動,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於2日內公告。

  所謂重大變化,包括連續的境外基金移轉、合併或清算;調增境外基金管理機構或保管機構報酬;變更境外基金管理機構或保管機構;變更境外基金名稱;變更該境外基金投資有價證券或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的基本方針及範圍,以及境外基金管理機構或保管機構組織重大調整或名稱變更。

  此外,連結式指數股票型基金的信託契約除依「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2條辦理,若境外基金經註冊地主管機關撤銷其核准、限制其投資活動,或境外基金管理機構因解散、停業、營業移轉、併購、歇業、其當地國法令撤銷或廢止許可,致不能繼續從事相關業務,以及境外基金管理機構受主管機關處分時,也應即時揭露。(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傅沁怡╱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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