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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9日 10:03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吳姓男子與日籍岳母亂倫,妻子田中向日本法院訴請離婚,法官判決吳男必須給付300萬日幣贍養費及每月5萬日幣生活費。田中日前跨海來台打官司,高雄地方法院承認日方法院的裁判,女方勝訴。
據《自由時報》報導,這名吳姓男子與日籍妻子田中2004年結婚後在高雄定居,由於妻子忘記申請延長居留,因此返回日本,吳姓男子因為工作關係,必須留在台灣。
未料兩人因為生活瑣事起爭執,妻子在2007年5月訴請離婚。大阪法院審理案件時,吳男竟爆出結婚前後曾與「岳母」發生性關係,妻子大怒堅持離婚。
2010年日本法院以亂倫等罪要求吳姓男子賠償300萬日幣贍養費及每月5萬日幣的生活費,不過吳男拒絕給付,妻子遂在今年跨海來台,向高雄地院聲請強制執行判決。
由於日本與台灣並無正式邦交,也沒有相互承認判決的事實,吳姓男子堅持駁回妻子的聲請。但高雄地院法官指出,儘管兩國並無外交關係,但仍有經濟文化交流,實質上承認彼此判決,因此判吳姓男子敗訴。
原文網址: 與岳母「亂倫」? 日籍妻跨海休老公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10/19/545-2750454.htm#ixzz1cpM0L0Ci
高雄一名吳姓男子與日籍岳母亂倫,妻子田中向日本法院訴請離婚,法官判決吳男必須給付300萬日幣贍養費及每月5萬日幣生活費。田中日前跨海來台打官司,高雄地方法院承認日方法院的裁判,女方勝訴。
據《自由時報》報導,這名吳姓男子與日籍妻子田中2004年結婚後在高雄定居,由於妻子忘記申請延長居留,因此返回日本,吳姓男子因為工作關係,必須留在台灣。
未料兩人因為生活瑣事起爭執,妻子在2007年5月訴請離婚。大阪法院審理案件時,吳男竟爆出結婚前後曾與「岳母」發生性關係,妻子大怒堅持離婚。
2010年日本法院以亂倫等罪要求吳姓男子賠償300萬日幣贍養費及每月5萬日幣的生活費,不過吳男拒絕給付,妻子遂在今年跨海來台,向高雄地院聲請強制執行判決。
由於日本與台灣並無正式邦交,也沒有相互承認判決的事實,吳姓男子堅持駁回妻子的聲請。但高雄地院法官指出,儘管兩國並無外交關係,但仍有經濟文化交流,實質上承認彼此判決,因此判吳姓男子敗訴。
原文網址: 與岳母「亂倫」? 日籍妻跨海休老公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10/19/545-2750454.htm#ixzz1cpM0L0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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