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4日 星期日

公保養老給付 將採年金制

公保養老給付 將採年金制

繼國民年金、勞保年金相繼實施後,公務員的公保養老給付未來也可望採取「年金制」。一旦修法通過,公務員退休除了可領到退休金以外,也將可視公保投保年資和保俸多寡,月領養老給付,「活得越久,領得越多」。

公務員退休時除了可依照年資和薪俸領到退休金以外,也可請領公保養老給付。此一給付過去是採退休時一次領,未來可改領月退,銓敘部退撫司長呂明泰說,公保養老年金是確定的政策,不過細部規畫仍在討論,包括所得替代率多寡等都尚未定案。

公保養老給付現制,依照投保年資乘以一點二作為請領基數,最高可以累積到卅六個基數;若以本俸四萬元、卅六個基數的公務員來說,約可一次領到一百四十四萬元的養老給付。

銓敘部委託政大評估結果,年金所得替代率以定在百分之零點五到百分之一之間為宜。假如所得替代率定為百分之一,本俸四萬元的公務員投保卅年後,每個月可領到一萬兩千元的公保養老年金,一直領到身故為止。

為了讓現有公務員有選擇權,立法完成前的公務員,將可自由選擇一次請領或年金制;新進的公務員才會一律採取年金制。總計受影響的軍公教人員總數,約為六十萬人。

保費方面,目前費率為投保本俸的百分之七點一一,六成五由政府負擔,三成五投保人負擔,改採年金,負擔比例不改變,費率三年調整一次。

比較一次領取和領年金的數額多寡,等於領取年金十年以上,總數就會超過一次領取。根據銓敘部規劃,公保養老年金還將採「保障年金」,假如公務員月領年金總額未達一次領取的金額即行身故,公保也會補足一次請領和已月領的差額。

【2009/01/05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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