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2日 星期一

北縣府大樓花圃 變臨時菸灰缸

北縣府大樓花圃 變臨時菸灰缸

菸害防制法上路第2天,北縣衛生局昨天持續在土城、樹林、瑞芳等地稽查127家場所,土城一家連鎖超商被檢舉違反販菸廣告規定,衛生局中午勸導後,下午再次稽查仍未改善,依法開出告發單。

菸害防制法上路後,中和市環球購物中心設置的兩間吸菸室,昨天通過衛生局備查,即日起啟用。

不過其他高樓層辦公族癮君子則有苦難言,例如台北縣政府大樓東、西側大門外的菸灰筒都被收走,旁邊的花圃反倒成了「臨時菸灰缸」。

衛生局說,兩天來共開出4張告發單,2張是照相館、獸醫院屬於「供公眾使用場所」,另2張是檳榔攤、超商屬「販菸場所」,都將受罰1萬至5萬元。

衛生局說,昨天稽查其中3件是土城市的連鎖超商,遭民眾檢舉菸品廣告不合格案,稽查員前往了解發現都是菸品展設距騎樓太近,行人從店外清晰可見,因此立即加強遮掩範圍。

其中位在土城市裕民路的一家超商廖姓店長,在下午第二度被稽查時,聲稱「還在等總公司指示」,稽查員才開出告發單。

官員說,聽說13日還有部分規定要重新認定,為了菸害防制法的新規定調來調去,稽查人員的腦袋已被搞得「烏煙瘴氣」了。

【2009/01/13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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