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1日 星期四

小曹愛3P性招待?檢:1次帶1-2人 莊侑霖:1次花十幾萬

小曹愛3P性招待?檢:1次帶1-2人 莊侑霖:1次花十幾萬

2010/02/11

社會、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前兄弟象隊王牌投手曹錦輝獲得不起訴,但檢方的不起訴處分書卻意外揭露他酒色財氣樣樣來--不但主動詢問打假球價碼,還要組頭幫他下注,讓他可以另外賺賭金,甚至還多次接受組頭性招待,甚至一次帶兩位小姐出場,另外,起訴書中也意外揭露了他跟知名主播韓佩穎的感情問題,兩人因為發生肢體衝突,取消了跟雨刷的會面。

曹錦輝堅稱自己沒打假球,只是交友不慎,現在獲得不起訴處分,看似全身而退,但事實上,檢方卻在不起訴處分書中,卻揭露他的另一面;他在98年初就接受簽賭集團林秉文的性招待,之後被前兄弟象隊球員莊侑霖(原名莊宏亮)與「雨刷」蔡政宜找上後,也不斷繼續接受性招待。

不起訴書處分書中說,「……期間(約98 年2、3 月間)曹錦輝數度與黃俊中等人邀集林秉文至台北市之各大酒店喝酒玩樂,曹錦輝每次均帶一名或二名酒店小姐出場為性行為,鐘點費、出場費及性交易費用均由林秉文負擔,……。」

不起訴處分書也說,「蔡政宜及莊侑霖為說服曹錦輝首肯 ,即不斷邀請曹錦輝上酒店及提供性招待,曹錦輝亦利用此點,不斷至酒店消費及帶小姐出場過 夜性交易,費用均請蔡政宜付款(一次約3、4 萬元),……。」

不起訴處分書並指出,曹錦輝因常至酒店消費及帶小姐出場性交易,故與臺北市松江路欣殿酒店之媽媽桑「葳葳」十分熟識,相關證人都證實曹錦輝曾答應要配合打假球。

該處分書進一步指出,證人莊侑霖於偵查中具結證稱:「我、蔡政宜與曹錦輝見面時,都有談及打放水球的事,每次找曹錦輝見面都要花十幾萬元性招待費用,因為連到汽車旅館都是先到酒店再帶小姐到汽車旅館。我、蔡政宜與曹錦輝見面所需花費有時候是蔡政宜付的,有時候是我付的,曹錦輝沒有付過。」

另外,檢方並指曹錦輝曾主動詢問林秉文打假球價碼,要求先拿100萬謝款外,還要對方另外下注200萬,讓他可以再賺賭金,不起訴處分書指出,「……,因黃俊中有介紹林秉文之來歷,並聲稱林秉文可作為打假球之老闆,曹錦輝即主動詢問林秉文若其為他打假球,每場比賽可拿多少謝款,林秉文答稱先發投手每場假球代價為100 萬元或150 萬元,曹錦輝隨即向林秉文表示可否先給他100 萬元,……。」

而曹錦輝也確實答應蔡政宜,打兩場放水球,檢方發現:曹錦輝只要和組頭見面後一定敗投。98年4月和黃俊中見面,5月2日例行賽就失9分,讓兄弟象吃敗仗,12日和組頭喝酒,16日就暴投失4分;21日再聚餐,2天後就剛好大腿拉傷表現失常。不過涉案人都供稱,曹錦輝有答應打假球,但沒有實際配合過;不起訴處分書指出,曹錦輝本來說好配合兩場,但其中一場因颱風取消,另一場則是以配合球員不足為由,臨時拒絕配合。

檢方不起訴書中說,「……,直至98年8月8日之前,曹錦輝原本答應要替蔡政宜打放水球,然該時期因莫拉克颱風致取消比賽,後曹錦輝又答應於98年8月22日兄弟象隊對Lanew 熊隊的比賽要打放水球,然於比賽前一天(21日)晚上,曹錦輝用王勁力的專線電話打給莊侑霖,說配合的球員人數不足,最好取消,蔡政宜立即用莊侑霖的專線電話打給王勁力,要王勁力把電話拿給身旁的曹錦輝聽,向曹錦輝說『明天可以不可以幫個忙』,然曹錦輝仍說配合的球員人數不足,所以就沒有答應隔天要放水等情,業經證人蔡政宜於偵查中證述甚詳,核與證人莊侑霖證述情節相符,並經證人王勁力於偵查中到庭結證屬實,……。」

檢方因沒有進一步證據,因此處以不起訴。起訴書指出,「雖有可能曹錦輝係以詐傷方式打假球詐賭(蔡政宜於賽前5月21日及7月16 日均與曹錦輝相約面 見),且證人郭一峰於偵查中亦證稱曹錦輝之狀況起伏確實很大,有時賽前其狀況明明沒那麼差 ,開賽後球卻投不進來,且常有「一局爆」之情形等語,然在無其他積極證據足佐之情況下,尚難僅憑上開事證,遂遽予推論曹錦輝確實有配合打假球之情事。」

但檢察官王正皓在起訴書中指出,曹錦輝及謝佳賢身為中華職棒明星球員及人氣球星,卻與蔡政宜及林秉文過從甚密,且疑似有打放水球的行為,雖罪證不足以不起訴處分,但涉及職棒球員的管理自律及職業操守紀律。

板檢發言人鄭鑫宏也說,曹錦輝、謝佳賢兩人,雖然都坦承認識雨刷集團組頭蔡政宜及其他成員,也疑似接受性招待、收受不當利益,但沒有具體證明有打放水球,依照罪疑唯輕的證據法則,在沒有其他積極證據佐證下,無法推論曹錦輝及謝佳賢有配合打放水球。至於球員的個人操守品德,希望由球團或聯盟、社會大眾發揮自我約束的力量。

另外,曹錦輝還曾經和主播女友韓佩穎大打出手,不起訴處分書指出,「98年8月18日晚間8時許,蔡政宜與柯文彬駕 駛2008-WS 號BMWX5 黑色休旅車自高雄北上,當晚11時許抵達阿成鵝肉店,蔡員聯繫曹錦輝至該 鵝肉店會面。惟同月19日凌晨0 時許,曹錦輝與女友韓佩穎因發生激烈爭吵及肢體衝突,乃電聯蔡政宜表示其不克前往,蔡員遂返回高雄。」

其實在去年10月假球案爆發之後,媒體曾在11月初拍到兩人一同外出,不過,在去年12月底傳出兩人分手的消息,當時韓佩穎曾在部落格上抒發心情,強調她跟曹錦輝還是朋友,還在一起,只是也像多數情侶一樣,會有口角爭執,而且兩人的心情,多少都受到假球案的影響。」

雖然曹錦輝獲得不起訴處分,但是這段球星跟主播的肢體衝突的家務事,還有毫不遮掩地接受性招待,主動詢問打假價碼等情事都一一被公開攤開,先前甚至有媽媽桑透露,很多球員愛玩3P,這些都讓曾經對他寄予厚望的球迷灰心不已,而韓佩穎本人的心情會是如何,也可想而知。

目前除了兄弟象隊領隊洪瑞河表示,小曹已違反球團要求、傷害球團形象,所以不予續約,統一獅、La new熊和興農牛也指出,不考慮吸收曹錦輝,這位台灣第一位站上大聯盟舞台,曾經被台灣人視為棒球英雄的選手,將永遠消失在中職舞台上。

http://www.nownews.com/2010/02/11/545-25696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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