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6日 星期六

細說ECFA 經長與學生對話

細說ECFA 經長與學生對話

聯合晚報 /  2009/12/26

台灣大學學生會上午主辦論壇,經濟部長施顏祥向學生們細說ECFA的內容。在論譠中,施顏祥在經濟區域整合的風潮下,台灣如果不與中國大陸簽ECFA,則與貿易夥伴國的「市場障礙」,明年在「東協-中國FTA」更加擴大,而且未來十年將再進一步擴大,我國國際競爭危機擴大。

施顏祥說,目前只有5國與我國簽FTA,但洽簽國與我貿易量只占不到千分之二,惟在洽談FTA時,面臨「中國大陸因素」,這是國際政治的現實。而他強調,洽簽ECFA很重要,因我國最主要貿易競爭對手國是韓國,在「韓國-東協FTA」生效前,台灣對東協十國的出口成長率是20.1%,生效後就降至11.8%;反觀韓國卻由16.6%增至24%。

他指出,「東協-中國FTA」在2005年開始降稅,中國自東協進口就首度超過台灣,2008年已達1169億美元,而從台灣進口值為1033.25億美元。

施顏祥說,全球各區域整合已對台灣產生負面影響,自2004 年起我國出進口占世界比重有逐漸降低趨勢。他強調,簽署ECFA可讓台灣取得進入中國市場優勢,有助大陸增加對台採購及台灣產業競爭力,加速台灣轉型為產業運籌中心,並為外商進入中國大陸市場的優先合作夥伴及門可戶。

施顏祥說,ECFA對部份產業有負面影響,因此政府對於內需型、競爭力較弱的產業,除了在ECFA洽談時會爭取調適期或緩衝期,ECFA協商時會納入貿易救濟制度,若發現中國大陸無善意遵守協議,或發生特定狀況,可通知對方終止協議外,未來十年將動用950億元經費推動「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來輔導產業轉型,必要時還有損害救濟的機制。

ECFA終止條款 陳博志提質疑 【記者沈明川/台北報導】 對於政府積極要與中國大陸洽簽ECFA,認為有助於台灣與其他國家洽簽FTA。台灣智庫董事長陳博志對此表示質疑,他認為政府在與中國洽簽ECFA時,應該先要求中國同意我國與其他國家洽簽FTA,等FTA簽署後再與ECFA一併生效實施。

另外,陳博志也指出,ECFA雖然訂有「終止條款」,但是他懷疑到底有沒有用。

陳博志以台美牛肉談判為例,對於美國牛肉開放,民間反對聲浪很大,要求重啟談判,但是國安會秘書長蘇啟卻告訴我們說「美國會報復」,因此ECFA雖然訂有「終止條款」,如果我們要終止,中國可能也會報復,所以「終止條款」顯然不太可行。 記者沈明川/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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