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日 星期四

江陳會設抗議專區?胡志強:違憲 不會這樣

江陳會設抗議專區?胡志強:違憲 不會這樣

更新日期:2009/12/03 13:05

第四次江陳會訂本月下旬在台中市舉行,報載市府將設置三萬坪的抗議專區,專區內不必申請集會遊行,讓民眾充分表達意見。對此,市長胡志強說,這是不成熟的作法,憲法賦予人民集會遊行的自由權利,如果先限制地點,似乎有違憲嫌疑,他不知誰在規劃抗議專區。警局則強調,即使有表達意見區,也都要依法申請集會遊行。(寇世菁報導)

第四次江陳會十二月下旬在台中市舉行,有鑑於去年台北江陳會,場外衝突不斷,今年維安問題備受關注,報載台中市政府將設置抗議專區,供不同意見的民眾表達聲音,區域內不必申請集會遊行。市長胡志強否認市府有此規劃,還說不知道誰在規劃。因為這是不成熟的說法,先限制地點,有違憲嫌疑。(這樣的說法很不成熟,以目前的社會型態來講,就算你要請人家吃飯,地點挑定了,也要看人家願不願意來,那有人家沒提出申請,就自己設置一個抗議專區,請有不同意見的民眾通通到這裡。況且憲法賦予民眾集會遊行的自由權利,事先就限制了地點,似乎有違憲的嫌疑。)

台中市警察局長胡木源則表示,如果真的依媒體報導所說:台中市將設一個三萬坪的抗議專區,原則是:看得到,聽得到,丟不到,打不到。這塊地點太大了,當地部分是私人地,加上地面凹凸不平,有許多石塊,並不適宜群眾活動。尤其不管有沒有抗議專區,陳情民眾都必須依法六天前申請集會遊行。

警局長指出,府會首長已經敲定時間,晚間拜訪地方意見領袖,溝通意見,希望展現台中市民的善良理性,讓江陳會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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