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5日 星期五

LUXGEN取得電動汽車「形式認證」可掛牌上路

LUXGEN取得電動汽車「形式認證」可掛牌上路 中廣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9/12/25 15:40

由國人自創品牌的納智捷(LUXGEN)日前正式取得交通部委託「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所發出的形式認證審驗合格證明,成為正宗的國產電動車,並且可以辦理牌照申領,上路行駛,因此,外界有關「國內沒有電動汽車合法領牌」說法,並不正確。

交通部路政司表示:無論進口或國產汽車,要在台灣掛牌使用,必須通過車輛形式安全檢測,符合政府所規定的各項安全檢驗標準,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之後,才能辦理車輛登記,檢驗,領掛牌照,上路行駛。因此,車輛動力系統使用的種類,無論是汽、柴油、天然氣,油電混合或者純電動車,做法都相同。

路政司也證實:由裕隆汽車所生產的納智捷牌電動汽車12月15號通過形式認證安全審驗,16號正式發給合格證明,可以申請掛牌使用。因此,外傳國內對於電動車的掛牌使用缺乏規範的說法,並不確實。

本則新聞由中廣新聞網提供 2009/12/25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