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4日 星期二

上下其手撫摸路過女子 男子換來7個月牢獄

上下其手撫摸路過女子 男子換來7個月牢獄 中廣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9/11/24 06:40

一名現年三十五歲男子,行經桃園縣大溪鎮時,看見路旁有一名女子獨自行走,突然心生邪念,上下其手涉嫌猥褻,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判處這名男子七月徒刑。(李明朝報導)

桃園地方法院發言人徐培元庭長指出,這起案件是發生在今年年中,一名女被害人行經桃園縣大溪鎮時,突然遭到現年三十五歲的男子上下撫摸,猥褻,經女子大喊救命,這名被告最後被逮捕扭送警方偵辦,桃園地檢署也依法提起公訴。

徐培元庭長表示,合議庭在審理後,認為被告沒有好好克制自己,侵害他人,判處被告有期徒刑七個月,讓被告好好在獄中反省。

徐培元庭長呼籲大眾不可以強制猥褻他人,以免遭到法律的制裁。

本則新聞由中廣新聞網提供 200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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