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2日 星期日

TIMC策略聯盟入股爾必達 經濟部赴立院爭取支持DRAM再造

TIMC策略聯盟入股爾必達 經濟部赴立院爭取支持DRAM再造

更新日期:2009/11/23 10:39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經濟部長施顏祥今(23)日向立法院報告指出,台灣創新記憶體公司(TIMC)計畫取得日商爾必達(Elpida)公司9.5%的股權,建立策略聯盟,未來將無需支付權利金或技術移轉金,有助我DRAM產業技術扎根,除可提升產業競爭力,也是為日後遭遇景氣循環低迷時提早佈局,希望爭取立法院的支持。

DRAM產業去年因過度擴廠產生供過於求,加上面臨金融海嘯衝擊,國內6家業者本業虧損1157億元,含業外虧損總計達1654億元,因而有產業再造的需求,但由於景氣漸漸回溫,DRAM價格也回升,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日前在審查預算是,曾先後要求政府應立即停止「DRAM產業再造方案計畫」,並要求行政院國發基金不得挹注資金。

經濟部經考量後認為,由於國內業者每年需支付技術母廠權利金或技術授權金高達220億元以上,而TIMC計畫取得爾必達9.5%的股權,建立策略聯盟,再透過技術入股的策略聯盟方式,TIMC可取得爾必達的IP與產品使用權,無需支付權利金或技術移轉金。

也就是說,透過TIMC與爾必達的策略聯盟,將可無償取得爾必達的DRAM智財權、製程技術、產品設計及產品的使用授權,經濟部表示,藉此TIMC可快速拉近與國際母廠間的技術差距,並研發自有先進技術,有助我DRAM產業技術扎根,除可提升產業競爭力,也是為日後遭遇景氣循環低迷時提早佈局,希望爭取立法院的支持。

經濟部長施顏祥也在報告中指出,目前DRAM產業雖然因為景氣回升暫時獲得紓緩,但我國技術扎根之路如果缺少TIMC的角色,將難以改變我國廠商每年付出220億元高額權利金的窘境,價格波動雖是市場供需問題,但總體產能仍大於需求,我DRAM廠商基本競爭力仍需以創新手法有效處理,而TIMC的推動正符合產業政策朝更高附加價值的方向推動,因此希望立委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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